医院健康教育管理制度
为系统、规范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,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,提高患者、家属及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,充分发挥中医药在“治未病”中的主导作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、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》及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工作理念
坚持“以人民健康为中心”,秉承中医“整体观念、辨证论治”的核心思想和“未病先防、既病防变、瘥后防复”的治未病理念,将健康教育融入医疗服务的全过程,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医院健康教育体系。
二、工作目标
(一)实现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常态化。
(二)提升目标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。
(三)打造在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健康科普品牌。
三、组织管理与职责
(一)建立由医院领导、公共卫生科牵头、多部门协作、全院职工共同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。
(二)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、组织、协调与实施。各职能及临床科室积极配合协同完成。
(三)各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本科室健康教育的第一责任人。需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诊疗和护理工作中,根据科室病种特点,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、形式多样的健康指导。
四、工作实施与要求
(一)公共卫生科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健康教育计划,明确主题、内容、形式、时间、责任部门和预算,报领导逐级审批。
(二)按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,组织院内外各种健康咨询、讲座、义诊活动,留存资料记录完整。
(三)各相关科室按要求参与开展活动,并详细记录活动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形式、受众人数、现场照片/视频等,及时报公共卫生科备案。
(四)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需经相关专家审核,确保其科学性、准确性和通俗性。
(五)公共卫生科对健康教育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,并提出改进建议。
五、保障与考核
(一)医院设立健康教育专项经费,纳入年度预算,用于材料制作、活动开展、培训学习及奖励等,确保工作可持续运行。
(二)公共卫生科定期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,特别是新职工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培训,提升其沟通能力和科普能力。
(三)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,与评优评先挂钩。对在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